我2009跟一个广东人结婚,我十九岁,他比我大八岁,结婚后生了一男孩,婚后感情不好,他家人对外地人有很大的意见,一起生活了四年,就分开生活了二年,现在儿子八岁了,我想离婚,儿生跟他,我现在靠打工维持生活,离婚我提出什么我都不要,他还要我拿扶养费,我没这能力,请求律师给我参考一下,我该怎么处理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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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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