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第二任妻子还没领结婚证。我名下有一套拆迁协议的房子。几年后回迁才能办房产证。只能等几年后房产证下来才能写成她的名字。又怕房产证办下来之前我有变故。假如我去世了或者其他变故就无法保障她日后的生活了。想问下现在我能不能去公证处公证这套房子归她一人所有,我儿子无权继承
2024-10-24 15:11尊敬的用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您的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已经与您共同生活多年,并且您已为共同生活所付出一定经济成本(如购房款、装修费等),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是否可以要求对房屋进行赠与或过户给您的配偶。此外,如果您希望保护您的配偶将来可能面临的财产风险,请考虑将该房产纳入遗嘱或其他形式的财产权益安排中。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作为一般性的指导,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在做出任何决定前,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个性化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