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现在遭到用人单位无故辞退,理由为用人单位现要转行,所以需要遣散所有人,我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做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2020-11-13 15:54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也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