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在线咨询,请问去年没休完的年假今年可以休吗,会作废吗
2019-07-24 15:41您好,安排符合条件的职工休带薪年假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因为工作繁忙,未主动安排职工休假是违反相关规定的。当然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也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但并不意味着跨年度后,未休完年休假的劳动者的相应权利就完全丧失了。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还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单位要免除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责任,必须拿出两方面的证明材料:一是单位对职工年休假已做出了安排;二是职工不休年休假是其本人原因,且提出了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