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征收,工厂要扩建,政府出面征收,镇一级行政单位下发的征收公告,公告上的章也是镇政府的公章,提前也没有得到通知,公告内容也没有详细公示被征收土地的用途,批号,审批单位,补偿以及安置费用,只是告知让到镇政府进行登记确认!而且从公告下达当天就派许多保安二十四小时监控被拆迁人,这些人不是政府公职人员,而是工厂雇佣的第三方保安公司。他们这样做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吗?怎样保障自己的利益不会被侵犯?
2019-07-30 10:37您好,没有警察机关出示的涉案证明,监视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报警让警察出面让工作人员自由,没有具体的公示公告张贴属于程序不合法,可以要求出示市级以上政府的批准文件,如果涉及被侵权,可以具体和我们进行电话联系,为您提供专业解答,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