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怀孕九个月,我与男方今年二月十四领的结婚证,在四月三号时,男方殴打我,我们从时开始就一直分床睡!在八月十五号那天我去娘家走亲戚,结果男方跑到我娘家殴打我。没有办法我报警了,警察让调解没有调解好,我就在娘家一直住着。现在我快生了,男方一直来我娘家找事,我准备给他离婚,他给我彩礼钱!彩礼钱大概十二万多,我买了嫁妆花了一万多,我怀孕期间男方就给我五百块钱,我怀孕期间的花费全是彩礼钱,请问如果我离婚,彩礼钱要返还吗,如果返还我应该返还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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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予以支持退还彩礼的:(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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