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5年被辞退补偿

2019-07-30 10:45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 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按第三十九条(二)至(六)款规定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反而可以主张劳动者赔偿损失。 二、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没奶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最多支付12年。劳动者工作年限15年应当支付12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19-07-30 10:45:28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051今日律师解答 44787

相关推荐
拉拢人做传销会受到法律责任么 1回答
婚内出轨与她人偷情监控视频为证能判对方坐牢吗 1回答
b在吗 我店里钱被盗了 夜里1点多, 两个人 翻门进去的,少了五六百块钱 已经报警 1回答
坐电梯收费违法吗???? 1回答
非法持有多少lsd判刑 1回答
孩子户口跟抚养权走吗 1回答
举报村干部电话热线你好 1回答
村里修路我跟村民理事会签的补偿协议有效吗 1回答
肋骨5根骨折,鼻梁骨骨折,掉两颗牙,出院后能赔偿多少钱,63岁 1回答
坐完月子离婚能离吗,孩子判给谁 1回答
南充顺庆区柳林路有什么单位可以调解民事纠纷 1回答
交通违章被处罚,交警在出具处罚通知书时,违章时间填写错误,该处罚决定是否有效?交警是否可以纠误,如何纠误合法有效? 1回答
判管制对子女有影响吗 1回答
我老婆在南岳买了个二手小套房,房款已付,卖方也把双证给了,现在情况是:卖方说自己在国土局有关系,能代办国土证,要我老婆给了16000,后来,我老婆去国土局房,国土局工作人员说只收了12000,把多余的4000给了房东,后来我老婆找那房东理论,要求退回自己的4000,但那房东说是自己托关系找熟人办的,拒不退回4000,请问,如果双方就此事协商不下来,是不是可以因对方的诈骗行为,要求退还所有房款? 1回答
因为意外事故我老公打官司输了,后来执行局调解为每年给一万,我们现在可以有自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