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于去年在常熟买了一套房子,首付18万,银行贷款64万,现在每月还贷款五千多,但老公从去年八月份就去了柬埔寨,从今年开始就没有寄钱回来。我是一个普通家庭妇女,现在跟我姐打工,一个月四千块钱。我还要养着不满十岁的小儿子,房租也要一千多。所以现在我根本就没能力供房了!我现在想问两个问题:一是我们是期房,我老公不在的情况下我能不能把房子卖了?二是我老公在国外到现在为止不说房贷就连孩子的生活费都没寄一毛回来,我想离婚。
2025-01-22 22:07尊敬的读者, 首先,关于您的第一个问题。如果您有权出售房产,您可以在没有得到丈夫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然而,在处理房产交易时,请确保所有手续和协议都是合法且有效的,并遵循当地法律法规。 其次,关于第二个问题。如果您的丈夫在国外至今未支付房贷或生活费用,这可能构成家庭暴力或不道德行为,而这些情况可能会对婚姻关系产生重大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来解决这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申请保护令以防止进一步的家庭暴力行为。 请记住,无论您选择采取何种行动,都要考虑到任何决定都可能带来深远的影响,因此建议先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讨论并制定详细的计划。同时,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建议您保持冷静,理性分析当前情况,以便做出最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