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5年之内对方应之付5万至今未给,离婚后不久都耍了朋友,没隔多久对方赶走他女朋友把我从我的男朋友手里叫走的,但是回去过了一两个月不合最终还是分手了,现在他要跟我除去2万元,他说是因为我把他耍起的女朋友赶走了,还说他女朋友走的时候拿了多少钱走,说我在那里一两个月用的全部算我头上,如果我上诉是否应该除去这些钱,他说如果上法庭他还要把他那个女朋友叫来做证说拿了好多好多钱走,我回去的这一两个月还跟他做事照看门面,那他是否该给我工资了,因为是他把我叫回来的。,上法庭需要提供些啥子证据了?
2025-12-31 12:22在处理这类争议时,您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并且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则可能构成违约。 关于女友离开的问题,如果女友带走的钱款确实属于您的财产或者与您有共同利益关系,那么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关于工资支付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因此,如果您提供了工作并履行了相应的职责,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 上诉过程中,您可以考虑收集和提交如下证据。 -有关离婚协议的证据,证明协议中关于经济补偿条款的内容。 -有关女友离开情况的证据,包括女友离开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有关工资支付情况的证据,例如工资条、银行流水等。 -有关共同财产的证据,如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 请记住,在诉讼过程中,请务必遵循当地的法律规定和程序,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