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交了个女朋友,他有个小孩在一起的时候说好都是以结婚为目的的,我也去了她家,她家里也同意了我们的事,她没上班所有的生活费开销小孩的学费都是我支付,所有的大概有14万左右,现在马上要回我家结婚结果她突然说不合适分手,我该不该要回部分金钱
2025-04-11 14:58在处理类似情况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和您的女友之间存在共同生活并共同抚养子女的事实。如果您已经承担了大部分生活费用,并且这些费用是基于你们之间的共同协议而产生的,那么这部分资金应该是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然而,如果这种关系没有得到双方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的认可,或者存在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例如一方有特殊贡献或经济能力比另一方强等,那么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一部分资金。具体而言,这取决于以下因素。 你们之间的协议。如果你们之间有关于共同生活的约定,并且这个约定得到了双方的同意和支持,那么通常情况下,你们应该按照这个约定行事。 个人贡献。如果你们中有一方对共同生活的付出更大或更积极,比如在孩子教育方面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那么这一方可能会在分割共同财产时获得更多的份额。 法律规定。某些国家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法律和规定,这些规定可能会影响你们之间的财产分配。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最终的决定应当由你们双方协商一致,并根据当地法律法规进行。如果无法达成共识,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