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日期早离婚日期一天算共同财产吗?

2020-12-20 16:56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好,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

2020-12-20 16:56:33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009今日律师解答 44376

相关推荐
朋友被被刑事拘留,警察说没事的话拘留3到30天,大概多久会放呢 1回答
最近通过正规合同,单位盖章,对私转账形式购买了一台二手设备,之前对方告知是之前的项目取消了剩余的设备。款已经支付,设备已经收到以后,对方告知设备是从单位偷出来的,要求我把设备退回对方。请问我方应该怎么处理 1回答
坐别人车,长途回老家,说好的是掏钱给他,结果还没掏,路上出了车祸,导致腰椎骨折,九级伤残,请问怎么赔偿 1回答
生前欠账死后家人要还吗? 1回答
女方提出离婚吃亏在哪 1回答
我国司法赔偿程序问题及解决思路 1回答
二婚不久,老公把钱转移给他弟妹怎办? 1回答
司机突发疾病车主需要赔偿吗 1回答
宠物寄养生病了谁负责 1回答
20年不在一起,法院能否判离婚 1回答
被网上买回来的猫咬了 当天拿回来就被咬了并且猫咪与我下单的送回来不一+商家应该赔偿医疗费用吗 1回答
公婆离婚了婆婆应该跟谁住 1回答
信用卡逾期37000,四个月银行催收打电话说要起诉 1回答
怎么取证没有赡养老人 1回答
两人分居时孩子由女方独自照顾,离婚时能要求男方对付养孩子已支出费用给予补偿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