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医疗过错赔偿标准

2019-06-25 17:23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赔偿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九)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十一)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二)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2019-06-25 17:23:15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8302今日律师解答 47303

相关推荐
工作没有签合同,老板每月扣2000元工资做押金现在不做了,老板不退还怎么办 1回答
我私人起诉了,原因是这样。我带狗狗去散步,路过一片铁路边的空地,起诉人就说我们 踩了他家(铁路边没有归属的)的菜地,我们没有理他,随后他们就一直尾随我们要我们赔钱(在此之前已有多家人被这种方式赔了钱)。无果后老人倒地不起,期间没有任何肢体接触,他家人没有打120.我打了120送到医院,并报警。医院检查没有任何伤害。警察局协商一直要我们赔付医药费用200 1回答
物业是一般纳税人,我是公司分店,不是一般纳税人,电力公司不能给我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么 1回答
我拍别人裸照现在别人要起诉我怎么办 1回答
行政处罚能过事业单位政审吗 1回答
辞退员工最多赔偿几个月工资 1回答
你对工伤的认定范围有哪些看法和建议 1回答
非法用越南工判多少年 1回答
喝酒死亡生命权健康权赔偿多少 1回答
老婆离家出走,一切通信设备拉黑。想离婚都找不到人,怎么办 1回答
鉴定为工伤了。但是不卡工伤等级。这种情况工伤假吗?还是说只能开假条休病假。如果开假条。能休多久 1回答
合同既盖行政公章又盖财务章可以吗 1回答
企业一年之内被两次仲裁怎么办 1回答
三大纪律歌曲改编违法吗 1回答
电瓶车全责怎么处理的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