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我妈妈生的最小的小孩(第五个),因为超生所以出生前我妈就答应爷爷奶奶把我给我姑姑做儿子(我姑姑没有小孩),我的出生证上母亲名字写的是姑姑的名字,户口弄成是我和爷爷奶奶和姑姑四个人一本户口本,但姑姑常年在外打工,我没有跟姑姑一起生活过,我是在妈妈抚养下长大的,姑姑也就偶尔来我妈妈家住给我买点东西,后来姑姑在我读初二时跟人打官司,把她的户口迁出去了,今年姑姑因病去世了留下一笔遗产,姑姑的事情一直是爸爸和叔叔打理照顾,爷爷奶奶都还在,请问我姑姑的遗产应该怎么分,我妈妈想知道我是给我姑姑做儿子的能不能分得遗产(证据也就那张出生证母亲写的是姑姑,还有以前我和她同一户口本,很多人都知道我给姑姑做儿子)
2024-12-14 13:4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您的姑姑之间存在亲属关系,但是由于您的出生证上的母亲名字是姑姑的名字,并且您一直由您的妈妈抚养长大,因此在法律上,您应当被视为您的妈妈的女儿。然而,在姑姑去世后,她留下的遗产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关于遗产分配的问题,通常情况下,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您的妈妈有遗嘱指定将遗产留给您或其他亲人,则按照遗嘱中的指示执行;如果没有遗嘱,遗产会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分配给您或您的家人。此外,您还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争取遗产,例如申请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等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遗产的分配涉及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涉及到具体的财产权利和义务,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遗产的处理也可能会涉及到一些复杂的法律程序和手续,需要您和您的家人紧密合作,共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