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辜要求员工调离工作地点,员工不同意去。公司按旷工处理,公司单方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算违约吗?需要赔付员工吗?怎么赔偿?
2019-04-03 09:27您好,需要赔偿,公司搬迁,属于变更工作地点,属于改变原劳动合同里规定的内容。如果职工不同意的话,是可以拒绝的,只有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时侯,才可以去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话,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