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详情 律师你好,我们姊妹8个,只有我和父亲,母亲在一个户籍上,两年前父亲去世了,母亲今年87岁,,但在我们姊妹不同意的情况下去了一个姐姐家,偶尔也来我家住一阵子,老家的房子及附属物等被征地了,我想知道我有权利得到部分补偿款吗?
2025-06-14 05:23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去世后,子女是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因此,您作为唯一的继承人有权获得父母的遗产,包括房屋及其他财产。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母亲已去世,且您是唯一合法继承人,您可以直接申请继承权并获取相应的补偿款。此外,如果您认为母亲的遗嘱或其他方式分配遗产不公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遗产。 请注意,在实际操作中,最好先与家人协商,了解他们的意见和意愿,并考虑所有可能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建议寻求法律帮助,以便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