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南京六合区工作,在工作期间从两米多高摔下来了,造成腿部肌肉拉伤了,现在家休养,我想问一下在家休养期间工伤工资怎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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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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