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离婚购买的房子,当时负的第一次首付10万元,离婚时男方不同意卖房,女方没办法只好协议离婚只要了女方出的4万元和儿子,离婚后两个人还住在一起以夫妻名义租房子住了两年,在此期间女方借男方2万元做生意(已还女方哥哥1万元,差女方妈妈1万元,但当时没有写借条,还当男方是一家人)还帮男方做五户联保贷款做担保人,想资询律师这个房子还和女方有关系吗?后来男方在同住期间与其他有婚姻的女子传出不好,(这个还不能有直接证明,但基本可以清楚这个男人犯错了,但人死活不承认)男方还回来和女方同居过日子,现在男方和女方决定在一起复婚了,但想做个公证证明这个房子属于两个人拥有,(因为房产证还不能办写不上女方名字)
22天前对于您提到的情况,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家庭法专家。他们能够提供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最佳策略。此外,由于涉及复杂的个人隐私和个人情感因素,建议双方保持沟通和理解,尊重彼此的选择和意愿。 关于房产问题,如果房产证上未注明任何一方的名字,且双方均同意继续共同居住并使用该房产,则通常情况下房产仍然视为共有财产。然而,具体是否需要进行公证取决于当地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具体约定。因此,最好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来明确您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考虑到您提到的借款情况,建议及时与借款人协商还款事宜,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借款人在未来有能力偿还债务,您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其他方式解决纠纷。 最后,无论最终的结果如何,希望双方都能妥善处理好自己的情绪,为未来的和谐生活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