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咨询离婚方面的,我要离婚,南方向我要孩子抚养费一年4000,债务给我一万,孩子结婚时费用一人一半,我和他是二次婚姻,我之前一次每年给孩子2000抚养费,我和他结婚没要彩礼,我也没要什么,家具他家买的,他的条件合理吗
2024-10-02 15:55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应当在协议中明确。如果您与对方就这些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关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通常情况下,抚养费的标准会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子女的实际需要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来确定。具体金额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裁量,并且一般不会高于收入的一定比例。 至于债务问题,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一般应视为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一方要求分割债务可能会有争议。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