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跟老公分床住都三四年了,现在没有感情了,双方协商离婚,我们有一个12岁的女儿,他说他带娃不让我带,我同意了,但实际上周一到周五我带娃,周六周日他带,娃已经初一了,其实几乎都是我的事,娃的生活费他也不愿意给,我们有一套126平方的房子(有产权证),说好的房子给娃他也同意,但他现在又说以后娃可以继承,但产权所有权归他,我们之前的存款都用于还欠帐了,没有剩款,我说房子他住可以但必须过户给娃名下,他死活不愿意,这怎么办啊!我感觉自己被他净身出户了。
7天前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当公平合理地分配财产和子女抚养权。如果你们已经达成协议并得到法院的认可,那么应该按照协议执行。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共同的抚养义务,并且应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孩子应该跟随与自己更为亲近的一方生活。如果你认为你更适合照顾孩子,你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孩子跟随你的抚养权。 至于房产问题,你们之前已经约定好房子留给孩子的名义上是他的,但在实际操作中需要进行公证或变更登记手续,确保产权归属清晰。同时,考虑到当前的情况,你们可能需要重新商议如何妥善处理房产问题,比如是否可以将一部分产权转让给孩子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来解决。 最后,关于存款问题,如果你们之前已经使用这些钱偿还债务,那么这部分资金应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在离婚时,这部分资产应该依法分割,以保证双方权益的平等。 总之,你们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寻求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