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硕师计划去到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支教的,合同中规定了工作期间跟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但是三年工作期间没有给我们缴纳养老保险,而工资中每月都扣除了的,请问这个应该怎么走法律程序
2019-07-02 17:05尽管和公办教师很多地方都一样,但关键的身份性质是不一样的。 公办教师所在学校属于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学校,由国家财政负担。 民办学校属于自筹经费,没有国家财政经费拨款的,其学校教师也是按照学校与教师签订的合同规定的待遇执行,这在相关的法律中都是明确规定的。不过对方有合同约定的可以到劳动局或者法院仲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