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21年2月27日,甲(女,2007年3月1日出生)教唆乙(男,1963年3月2日出生)、丙(女,2005岁2月28日出生)一起入室盜窃某中学丁(三人认为丁已外出旅游)家中财物。第二日下午,甲以肚子痛为由未去,乙在该中学宿舍大楼下望风,丙攀墙上到二楼。丙爬入丁居住的房间后窃取了一只手表(价值50元),正打算离开时将丁(并末外出旅游)惊醒。丁便上前与丙扭打,但最终被丙打晕在室内(后签定为轻伤)。丙逃出后与乙碰头,并向乙陈述了事发经过,乙连连回应说打得好。甲、乙、丙归案后,又查明丙为乙10年前收养的孤儿(未办理收养手续),乙自2019年3月2日起有与丙自愿发生性关关系至今。 问题:1.甲、
2022-06-26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