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去年我在厦门打工,因公受伤后双方协议一次性补尝后终止劳动合同,所补偿3万伍仟元分6个月给付,现在已过给付时间,公司还差两个月的未支付,请问我该如何办?

2020-11-12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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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2 12: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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