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公告费是多少呢?一般怎么收取
回答数:426
您好,公告费,每次交纳十元至五十元,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案件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一《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除非对方查收或者其家人也告知法院对方下落不明不知去向,否则必须公告送达。送达费用是需要原告垫付的,最后由败诉方承担。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1473 人今日律师解答 49011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