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家里呢有3个兄弟2个姐妹,今年八月份的时候我妈妈的妈妈去世了,在老太太的名下有一套房产,就在前天我妈妈的弟弟来到我家说:老太太立了一份遗嘱,说那套房产归他所有。因为我妈妈是加里的老大嘛。但是,遗嘱这回事呢家里的几个兄弟姐 妹都不知道。2002年立的遗嘱,并且他还说他手里的那份遗嘱公证了,现在他说要过户到他的名下,让所有的兄弟姐妹们签字。您帮忙看下 如果遗嘱公证了的话是否需要所有儿女签字过户? (我妈妈的妈妈不认识字也不会写字)
25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母亲的弟弟声称自己继承了老太太(即您母亲的母亲)的房产,并且已经通过公证遗嘱进行了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遗嘱已经被公正并有效执行,则该房产的所有权将转移到您弟弟的名下。 然而,您提到的“所有儿女”可能指的是您的母亲和她的两个哥哥和两个妹妹。在大多数情况下,当遗产涉及多个继承人时,法律规定必须由至少一个合法继承人签署转让文件才能完成交易。因此,为了确保您的母亲和其他亲属的利益得到保护,他们应该共同签署这份遗嘱转让文件。 此外,由于您提到的“老太太”的名字没有提供更多的背景信息,例如她是您的母亲还是其他人的配偶或父母等,无法确定她与您母亲之间的关系。如果您能提供更多关于“老太太”身份的信息,可能会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