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超市做厂家导购,为一个品牌做了七年,今年公司换了一个广告和我们签合同,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才转签合同四个月厂家就说要撤点,请问,我可以拿到赔偿金嘛。
14天前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一定的稳定性。在您与该公司的合同期限内,如果双方未约定终止条件或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则应视为劳动合同有效,且不得随意解除或变更合同条款。因此,在没有法定事由的情况下,公司单方面提出解约的要求,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您的情况,如果公司确实因经营需要等原因而决定调整业务布局,通常情况下可以考虑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公司提供合理的补偿,以减轻您因工作变动带来的经济负担。 此外,如果您认为公司在处理此事的过程中存在不公正或者违法之处,建议您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比如劳动监察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机构,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 最后,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解决问题,都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避免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