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求你们帮我解说一下,我不懂法律知识。最近正在和我老公打官司离婚,事情是这样的,他是上门女婿我们结婚三年了孩子也快满三岁了但是从出世到现在孩子满三岁他没有管过我们娘儿俩一直在外面躲起来电话也不通更没有拿一点生活费,我一个人带着孩子真的熬不下去了又没有经济来源所以想到了离婚,可是当在法院起诉他离婚的时候,法院让我倒给他了7多万块钱说是给他的补偿费因为是我起诉离婚了,可是我想不通孩子我一个人拉扯那么大他没有管过我们娘儿俩,甚至一分钱都没有出过,凭什么我要赔偿他的钱,如果不给他拿钱的话他就得把孩子带走,我真的搞不懂法院为什么要这样裁判,我一个女人在家带着孩子没工作过1天现在生活都成问题危惫怎么去还钱
2021-07-04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