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甲方做的办公室装修工程,因延误竣工工期,甲方不按合同总工程款的0.1%每天处罚金,以谎谬的理由要我承担甲方租房金,不肯履行合同条款结清工程款,可合同上的延期违约金条款是按工程总款的0.1%每天处罚,我想申诉法院可没有甲方的身份证号码,只有甲方的姓名,手机号码和办公地址,请问如果向法院申诉,会收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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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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