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妻子感情破裂,没有原则问题,现已分居4个月。协议离婚没有达成共识。基本情况是:有小孩,女,一岁半,结婚后按揭房1套,夫妻双方名字。女方离婚要求是,孩子男方要,没有抚养费用,房子女方要,并且由男方继续支付20万房贷费用。本人有稳定工作,属于事业起步阶段,不幸的婚姻生活,严重影响双方的感情、生活、事业。房子具体情况是:首付男方父母支付从亲戚朋友处借款现金6万,男方支付结婚所收礼钱2-3万(女方礼钱由女方父母收走),婚后男方一人上班陆续还贷款4万。房子装修、家电均由男方父母置办共计花费9万。本人希望通过司法程序起诉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及父母对房子应该享有的权利。
2021-06-07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