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自加的前提条件有效合法吗,我和我老公都同意离婚,儿子归他,女儿归我,房子给我儿子,但儿子才8岁,我老公会再婚,那我离婚的前提是他带儿子住房了可以,但他要找女人结婚,不能住我留给儿的房,他们自己去买房另住,因为那房子是婚后我辛苦挣钱还的款,我不想让他们乘凉,协议上加这条受法律保护吗
2025-04-05 20:23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关于您提到的问题,如果您的协议中明确约定,只有您和您丈夫同意离婚,并且您希望保留您为孩子(子女)支付的购房款项作为其抚养费的一部分,那么这一条款可能符合法律规定。 然而,请注意,每个地区的法律环境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详细查阅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所采取的措施符合当地的法律规定。此外,即使您认为该协议中的某些条款对您有利,也应考虑其他可能影响您权益的因素,如孩子的利益等。 总之,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是非常重要的。您可以咨询本地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事务所,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