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9年结婚,丈夫家有一套平房。婚前男方父母包括中间人已经说明这套平房是儿子的。在这套平房结婚和男方父母一起住。2018年7月房子拆迁,给了两套楼房。这时丈夫的姐姐往家里来要房子,理由是,房子的房本上写的是丈夫母亲(婆婆)的名字。公公6年前去世。去世前把丈夫姐姐的户口迁出。说明房子留给儿子。
29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婚姻期间与您的配偶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并且该房屋的产权证上记载了您配偶的母亲为房屋的所有者。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然而,在您提到的情况下,您配偶的母亲在6年前去世,其户籍已从家中迁出,这意味着她不再具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这可能意味着您配偶的姐姐有权要求获得这部分财产份额的一部分。 建议您与您的配偶进行详细讨论并考虑寻求法律意见以确定最佳行动方案。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解答,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