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对其中之一被执行人的执行的法律依据

2019-11-10 11:22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2019-11-10 11:22:31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348今日律师解答 47760

相关推荐
已婚未婚怎样查询呢? 1回答
因罚金逾期现在法院起诉会被拘留吗 1回答
青海省刑事案件律师张传友 1回答
2018取消动态管控法规 1回答
工地干了一半怎样维权 1回答
打了欠条但是合伙赌博坐庄,现在被告了法院会怎样判 1回答
开发商签合同漏税可以退房吗 1回答
老公60岁老婆44岁都是二婚没有共同孩子他现在第二次出轨我想离婚共同财产怎么 1回答
想问下扬州这边跨骑式电摩可以在市中心地段上路吗?不是摩托车 1回答
咨询律师免费解答你好 1回答
松江法律援助中心电话 1回答
就是现在让公司申报社保,可以从当月扣费交社保吗,还是一定要到下个月才能?交 1回答
打架斗殴 要判多少年。发院说的算还是 伤者说的算 1回答
打架互殴调解不想过去可以派代表吗 1回答
老公贪污服役老婆可以参选人代表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