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咨询一下律师:我于2O17年三月份在巴中市艾林开发公司买了一套按揭房,当时我在买们时候我准备付十二万元首付在办理过程中售楼小姐要我付十五万我当时就没有那么多钱就准备不买,于是售楼部小姐就说她们公司借给我三万,三个月不要利息,三个月后就按银行四倍利息收钱,结果三个月后我没有还,并且现在我们的房子也没有给我们修好也违约了,请问我这样能起诉解出借贷关系,只还他本金行吗?
回答数:329
不可以的,应该贷款本金利息一起还,否则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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