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本人女农村户口~离婚后再婚户口迁入燕郊后又离婚村里让签协议不能享受村里待遇…请问我是农村户口我的土地以后怎么办
2025-11-26 19:29您好!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村户籍的居民在离婚后,如果其配偶已取得城镇户籍,并且不再符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条件,则其原农村户籍可能会被注销。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重新考虑您的户口迁移和居住地选择。 关于您提到的土地问题,由于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制性质,其所有权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果您想继续使用该土地,建议您与当地村委会或农业部门联系,了解相关政策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此外,您还可以考虑是否将户口迁回原来的户籍所在地,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最后,请注意及时关注相关的政策变化,以免因不了解政策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您再次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