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骑摩托被同方向行驶的四轮电动车从后面撞到了。对方都没停车,我骑车追了100多米追上并报警了,正在警察打电话问我情况时对方说带我看病。我就告诉警察对方要协商。警察说一会告诉我结果。如果协商好你就撤案,我和对方就去医院了。谁知道拍片一看我右脚大拇指骨折了。对方的老公来了说陪我2000元。我不同意。就叫警察来了。警察去看了事故现场已经没痕迹了,叫我俩第二天去做口供。我住院的医药费都是自己出的。谁知道第二天警察告诉我告诉我对方不承认撞我了,俩车没有相撞痕迹。路边监控没拍到。无法做事故责任认定。又说叫我少要点给我俩协商。请问如果协商不成法院起诉。我会胜诉吗?谢谢
2025-04-07 00:23您所描述的情况是一个复杂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在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交通肇事罪是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来确定是否构成犯罪的。如果您认为对方存在过错,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要求赔偿。 关于您的医疗费用和医药费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您可以向对方主张赔偿。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有义务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因此,建议您保留所有与本次事故相关的票据,如医疗发票、药品费用单据等,并尽可能地记录下与对方沟通的过程和细节。 至于双方协商的结果,这将直接影响到后续的诉讼进程。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能不需要进行法庭审理,而直接进入调解或和解阶段。然而,如果没有达成协议,那么您仍然有权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由于您提到的事故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以及交警部门无法出具责任认定书,这意味着可能存在事实上的争议。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谨慎行事,确保所有的证据都充分且准确地反映了事故的真实情况。 综上所述,尽管您目前面临一些挑战,但只要您保持冷静,收集足够的证据,积极应对,最终获胜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同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