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年2014年结婚,婚后有一子,老公家在我们结婚前有三套拆迁安置房,一套门面房(到现在都没有办理房产证),2016年买了商品房,我家出了一小部分钱(房产证是我老公和他爸爸两人的名字)。现在感情不好准备离婚,我家经济条件不如他们家,我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我能分割到多少房产?
2024-11-22 14:2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在您的情况下,您和您的丈夫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并且孩子由您抚养。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孩子年龄和意愿; 一方是否能提供稳定的居住环境、教育机会等; 父母双方的工作情况及收入状况; 具体的家庭结构和生活习惯。 至于房产分割方面,通常情况下,如果房产证上仅写一个人的名字,则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如果有多个共有人,则房产属于共有财产。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房产的归属需要依据当地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