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跟我媳妇没有登记,房子是我出钱买的装修,买家电,我的工资也都打到她银行卡了,现在和我分手了,我能要回我的工资和房子吗,购房合同是我俩的名字
2025-02-17 09:38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你们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期间购买的房产属于双方共有财产。在离婚时,法院一般会依法判决房屋归双方共有,由双方按比例分割。 关于工资款项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夫妻一方的收入是作为个人财产处理的,另一方无权要求返还。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如你已经支付大部分款项且有证据证明该部分款项是你为共同生活而支出的,则可能需要考虑在分配中适当考虑这部分款项的价值。 至于购房合同,虽然你的名字出现在合同上,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就拥有房产的所有权。只有通过合法手续(例如产权证)将房产过户至你名下,才能真正成为所有权人。 总之,具体情况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