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人合伙开了一个饭店,后经营不善产生分岐,发现此人反覆无常无心和他合作就退出而且装修和饭店里买的所有东西都被他设计白给了他,饭店里在外的欠款也给他结清,我的营业执照原件也还在饭店,中间去给他更换法人代表他说不在店内(他大哥打电话让去变更说在店里)本身赔进去五六万,他又小人之心中间就没去更换,在这中间我去领了发票。他干了三四个月关门不干了还想让我们去给他过户。我打算声登报注消,他说注消就告我们领了发票,请问现在注消对我们没什么影吧!他有理有告我们吗?(声明他也不开了天天催着让给他过户)。
2021-05-17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