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因男方语言表达能力有障碍,智商有问题,并且婚姻存在欺骗隐瞒。已领完结婚证,共同生活一个月多,请问法律上会因共同生活时间太短的原因要求女方退还聘金吗?若是退还是全部退还还是一部分?女方的嫁妆首饰是否是女方个人物品应归女方所有?男方婚前给女方买的首饰是必须要退还给男方吗?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自愿给女方的钱怎么处理?
2025-08-05 09:09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已经领取了结婚证并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您可能有权要求对方退还聘金(如果有的话)。然而,这取决于当地的法律和具体的情况。 关于嫁妆和首饰,通常这些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平均分配。因此,如果这些财产属于您的个人财物,那么它们应该是您的财产,不需要退还给对方。 至于共同生活期间男方自愿给予的金钱,这通常被视为对夫妻关系的一种贡献,而不是必须返还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这些钱可以作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来分摊或用来补偿另一方。 请注意,以上建议基于一般的法律原则,并不一定适用于每个具体情况。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指导,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