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家搞养殖,元月10号村委会下达通知,具体内容限你在25号前拆除一切养殖设备,按评诂价,否则强拆,没有补偿,这种做法对吗
2025-04-26 16:46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家中进行养殖活动,并且收到了村委会的通知。通知要求您在规定时间内(即元月10日)拆除所有养殖设备,并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补偿或不进行任何补偿。 从法律角度来看,村委会的这一决定可能涉及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民在自家宅基地上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是合法的。因此,在未经征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强制要求农民拆除养殖设施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按照评估结果给予补偿,那么应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绝或者拖延支付。如果村委会未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评估,也可能会导致纠纷的发生。 综上所述,建议您及时与村委会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