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今年1月6日结的婚。之前她有一段婚姻,10年结婚,14年离婚,并有一个女孩,今年7岁,由我妻子抚养,由于我俩结婚,她前夫以此为由索要孩子抚养权,并且不允许孩子改姓,妻子不想把孩子给他,请问,我们用不用起诉?能不能胜诉?(附:妻子和前夫离婚协议书)
2024-09-03 17:53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以及与前夫之间的纠纷。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当遵循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 其次,关于前夫是否有权利要求孩子抚养权并拒绝更改姓氏的问题,这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前夫是否对孩子的教育、生活等方面存在不良影响或责任; 孩子的生活习惯、性格特点等个人情况; 您作为新配偶的态度和能力,以及您与前夫的关系等因素。 基于上述考量,建议双方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则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但在此过程中,务必注意保护好孩子的合法权益,尽量避免激化矛盾。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维护。 最后,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建议双方共同聘请一位有经验的法律顾问,以便进行全面、细致地分析和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