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他人财物不足5000

2019-08-22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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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因此,故意毁坏财物案,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就要追诉刑事责任。

2019-08-22 15: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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