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 ,想在寒假做个兼职得一些零花 ,在应聘的时候我就给人家说了 我能够完整的一个月 ,也只能干一个月 ,他是同意了的并招聘了 ,为此 为此我才为此我才离开了老家 ,结果我帮他忙过了最忙的元旦 ,店里又来了两个长期的 ,他便找了个由头打发我 ,说什么我与客人的交流方式不符合他们的标准 。天地良心 ,我说的话都是按照他们教的 ,我也并没有因此得到我也并没有因此得到过任何客人的投诉 ,就凭他这单方面的说辞单方面的解聘了我,我问他们原因 ,他们说了实话 是来了两个长期的不想要我这种短期的了。 我现在时间不足也有再找工作也很难 ,他若一开始就这么打算我便不来了 ,我想问 像我这种有补偿吗
2021-01-10 13:39《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