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没结婚之前一个人1百多平米宅基地,这块宅基地是我奶奶用别的地换来的,因为宅基地超标要多交钱,所以就上了我爸的名字。后来结婚有小孩总四人,我想问下律师这块地我们四人有份吗? 我爸和叔分房,我叔是没咤基地的,这块地却放在所有的地一起分,在这之前我们不知道这地名字是我爸的,我想请教一下律师这样分配其中有什么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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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的所有权是集体所有的,根据〈继承法〉对遗产范围的规定,国有资源使用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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