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欠厂家50万,写了欠条,4年前写的,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对方起诉当事人,对方在大兴,当事人在北京
回答数:727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关于款项的欠款关系应当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且应当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视为不定期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原告在4年内向被告主张债权,那么被告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债务。 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您随时咨询我。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4506 人今日律师解答 49341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