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车险司机两万怎么赔付

2020-11-06 18:15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好!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2020-11-06 18:15:06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1811今日律师解答 52388

相关推荐
男女方结婚未领取结婚证,女方怀孕生孩子拒接和男方生活,女方要求抚养费 1回答
判决书下来了原告签字被告没签字按多长时间生效 1回答
家里顾一保姆,若他外出出事故了顾主要不要负责任 1回答
旅游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该怎么处理? 1回答
社会抚养费对子女有影响吗 1回答
乘坐出租车,出租车肇事,导致我头晕迷糊,恶心但是对方给我送到医院,做了检查,就走了,联系也不出面,我还没钱住院,该怎么办,后续的赔偿问题该找谁 1回答
我是甲方,上个月工资应该发放最低2400,用人单位发了1000我该如何告他 1回答
第一次协议离婚能离吗 1回答
顾司机开车!发生人员死亡!顾主应承担啥责任 1回答
我骑电动车被别人电动车撞了别人摔到了我走了+这样我属于造事逃逸吗 1回答
工地装修时装修工受伤 1回答
没扯结婚证,小孩归谁 1回答
别人借我的钱跑了找不到人怎么办 1回答
民间借贷利息多少是合法的 1回答
环境污染罪刑事拘留了,找车的中间人会坐牢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