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想提问的问题是我们结婚16年婚后有一子女,2017年2月份某种关系办理了离婚证当时商量好时假离婚。办完离婚证后半年我们又因为吵架我去娘家住之后就没有回去,男方也没有叫我回家,现在我们的婚姻关系彻底解除了,当时离婚协议书上写明了,夫妻没有共同财产,儿子归女方,男方一次性给抚养费5万元,只就是这么写的。分享费也没有给我。财产我没有分到,我们结婚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有两辆大客车,一辆私家车。私家车登记在了公司户,我也查不到。客车在我们这边不给予个人名下挂户,所以也挂户在老公司。现在我人财两空,什么都没有分到, 请问我怎么样才能够分到财产
2025-10-01 02:33您目前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挑战。 财产分割。由于离婚协议中明确提到夫妻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因此无法按照协议进行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权和费用支付。虽然协议中约定由女方承担抚养费,但具体数额未明确说明,且抚养权尚未确定,这需要通过法院判决来解决。 公司车辆挂户问题。如果您希望保留这些车辆,可能需要与原公司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继续生活所需。如果您的经济状况较差,可能需要考虑申请社会救济或其他形式的帮助。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详细分析并制定出最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