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借的钱,20多万元,约定2002年还我钱,写了一张条抵押给我了,我一直住这个房子。房子只交了首付。2005年起诉过一次。
2024-06-30 22:2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2001年借出20多万元,并在2002年约定还款。您持有的抵押条据为您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护。您一直居住在抵押的房产中,但该房产只支付了首付,且您在2005年已经起诉过一次。 首先,您需要确认抵押条据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包含了必要的法律要素,比如债务人、债权人、借款金额、还款期限、抵押物等。如果条据有效,您可以根据条据上的约定行使您的权利。 其次,您需要考虑诉讼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但是,如果债务人承认债务或者有其他中断时效的行为,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您在2005年起诉过,这可能中断了诉讼时效,但需要具体分析当时的诉讼情况和法院的判决。 再次,如果房产只支付了首付,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房产的剩余贷款问题。如果债务人未能按时还款,您可能需要处理与银行的贷款关系。 最后,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详细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能的法律行动。律师可以帮助您分析条据的有效性,评估诉讼时效问题,以及提供关于如何处理房产贷款和进一步法律行动的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