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刑执行完毕,附加刑罚金。怎么办

2019-10-21 19:44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罚金是主刑的附加刑。不缴纳罚金的处理方式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

2019-10-21 19:44:38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610今日律师解答 50385

相关推荐
交通脾切除八级伤残大概赔多少钱 1回答
夫妻协议离婚两个孩子给男方打官司还能给女方吗 1回答
找侓师咨询问题收费吗 1回答
收到交行的法律告知书不知道真假 1回答
别人发错红包你领了违法吗 1回答
医疗废弃物乱收费投诉怎么写 1回答
执行保全后是否可以提供担保并提出执行异议 1回答
门市房卖液化气是否合法 1回答
免费律师在线咨询免费 1回答
同事给我个别人的商家码让我转钱,给他后联系不上人了能起诉他吗 1回答
文字商标不是本地名称违法吗 1回答
国外犯了事国内报警需要什么证据 1回答
父亲再婚算不算离异家庭 1回答
医疗纠纷法律咨询,在吗 1回答
协议应该盖合同章还是公章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