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

2019-07-31 15:33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即当事人一方具备不符合抚养孩子的情形。所以,对于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一般有: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明;   2、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证明;   3、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证据的种类有:(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2019-07-31 15:33:14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187今日律师解答 46156

相关推荐
内地人与香港人第一次法院不同意离婚后,第二次过多久可以再诉讼离婚 1回答
一审下判决了二审会改判么 1回答
想咨询一下离婚,两个小孩如何判决 1回答
结婚俩年离婚房子怎么分 1回答
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范文 1回答
欠开发商钱不欠银行贷款被起诉 1回答
律师行咨询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你一下 1回答
有欠条,能不能催回钱,房产转给儿子。那房产债权人能不能用房产抵债 1回答
温州龙湾区法院黄建中非法经营案开庭时间 1回答
最新解散员工赔偿标准 1回答
银行逾期还款被银行起诉,途中把全款还清,银行已经撤诉,可诉讼费该由谁出 1回答
工程纠纷开庭前可以撤诉吗 1回答
在酒店做清洁工生病了不做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1回答
租客经房东同意自建房屋遇到拆迁房屋产权归谁所有?政府补偿归谁所有? 1回答
衡南县损坏他人物品赔偿定价找哪个部门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