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应聘到了一家新成立的网约车公司,这家公司像一般的租赁公司租了不少的车,我们作为司机开车。每个人在公司留有押金1万5千元。现在过了两个月了,到了开工资的时候了,结果听说老板跑路了,而且还是外国国际的。现在租赁公司的车辆还在我们个人手里。请问可以自己处理这个车辆吗?作为不能返还的押金。或者该如何进行下一步?
2024-08-30 03:07您好!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状态。如果租赁物不符合约定状态,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修理;因此,在您没有收到租金的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出租人履行其义务。 其次,关于押金的问题,押金一般属于预付款性质,不构成违约金或赔偿金的范畴,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如果您认为押金应该退还给您,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最后,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请确保在签订任何合同前,详细了解所有条款和条件,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使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